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蕲春:查诬澄清双向发力 激励干部敢做善为
“经查,反映赤东镇白池村妇女委员江存冲违规享受低保、横车镇国土资源所职工张海军索取他人礼金等问题均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正名。”近日,蕲春县纪委监委印发一期澄清正名通报,集中为近期受到不实举报的七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强调,规范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让干部专心谋事、踏实干事。蕲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学习《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坚持把查诬澄清作为净化政治生态、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一体推进查诬澄清工作、树立起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不实举报“应澄尽澄”、负面影响“应消尽消”,该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澄清正名工作流程,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建立完善“承办部门申请、信访部门研判、委领导审批”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因案制宜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澄清正名,帮助他们卸下包袱、消除影响,重燃干事激情。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为12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通过加强与政法、信访、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理结果反馈、联合惩戒处置等工作机制,凝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合力,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歪风邪气,去年以来累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0起11人。
“随着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我们发现少数党员干部为了个人私利,捏造事实,匿名举报对他人诬告陷害,造成的负面影响甚至更为恶劣。”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明林杰表示,今年我们将加大党员干部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并联合县委宣传部出台相关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此外,为从源头上减少诬告、乱告行为,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依托“一网一微”、正风反腐公开栏等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处理流程等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举报。另一方面,加强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让别有用心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让诬告者有畏,让担当者有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纪委全会部署和“两个办法”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持续打好“查诬”“澄清”组合拳,让敢担当、善作为在蕲阳大地蔚然成风,不断汇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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