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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层监督格局 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它有哪些亮点?……围绕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的专访并进行深入解读。

问:请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省委出台《意见》,对基层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和规范,体现了对基层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实践经验、解决现实需要出发的。

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前不久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第59项明确要求,“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省委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这是我省基层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集成。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基层监督工作,印发系列重要文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对统筹衔接各类监督、构建大监督格局作出部署,推动省、市、县三级党委建立并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也就开展基层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宝贵经验。《意见》将这些经验予以归集,形成全省的规范,指导各地各单位更好地开展基层监督工作。

这是破解我省基层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基层监督仍然存在基层管党治党有温差落差、各类监督定位不清、低效重复、衔接不够等问题。为破解难题,切实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省委从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手,推进系统施治,打通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全文2100 余字,提出了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党委全面领导、纪委监委协助、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类监督贯通、群众支持参与的基层监督格局,明确了四类监督(即全面监督、专项监督、专责监督、群众监督)的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并对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问:《意见》如何部署加强全面监督?

答:主要是要求市(州)、县(市、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政治巡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这两个“上对下”的综合监督方式,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综合监督实效。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突出县(市、区)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职能职责,精准确定巡察重点,合理配置巡察力量。对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和整改情况“回头看”。

二是全面推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画像,综合运用各类监督信息和各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管信息,每年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展分析研判,研判成果作为强化监督、选人用人、深化治理的重要参考。 对政治生态恶化、问题突出的单位党组织开展驻点研判,深入分析根源、推动整改整治。

问:《意见》如何规范专项监督?

答:《意见》指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深化专项监督(包括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明确专项监督的定位和工作原则。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重点,以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完善治理为路径,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见效。

二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专项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把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出来,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以前纪委监委“唱独角戏”,转变为现在会同主管部门的“奏大合唱”,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监督中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查办案件,二是发挥“再监督”作用,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健全长效机制。

问:如何优化专责监督?

答: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一要加强县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统筹优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职能职责和力量配置,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逐步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二要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做实基层纪检组织日常监督。制定县(市、区)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内设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清单,提升依规依纪履职水平。四要严肃精准问责。健全与基层治理改革相适应的问责追责机制,紧盯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法定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规严肃精准追责问责,督促各负其责、担当尽责。

问:《意见》如何部署深化群众监督?

答:上级政策以及各项惠民措施在基层落实得怎么样,群众感受最真切,最有发言权。《意见》坚持开门搞监督,将群众监督提升到与全面监督、专项监督、专责监督同等重要的高度,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纪执法为民的理念。《意见》从三个方面部署深化群众监督:一是健全公开制度,让群众能监督;二是规范群众参与,让群众会监督;三是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愿监督。

问:《意见》如何在全省精心组织实施?

答:要求市(州)、县(市、区)党委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运用大数据技术赋能基层监督,坚持守正创新、实事求是、系统观念,以有力监督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杨志江 实习生 胡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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